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教育工会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开展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7]61号)通知精神,现对我校参加该项疗休养活动人员的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人员的条件
疗休养人员必须是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在职一线职工。主要包括:
1、含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模,省先进工作者,省劳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含经审)工作者,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
2、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和省人社厅等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二、疗休养人员名额与时间安排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共2名(海南南田疗休养、河北温塘疗休养各1名)。各分工会推荐1名。
1、海南南田疗休养:11月13日至18日前往海南南田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11月13日全天报到,18日早餐后返程。
2、河北温塘疗休养:11月12日至17日前往河北温塘工人疗养院。11月12日全天报到,17日早餐后返程。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各分工会在党总支指导下,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2、各分工会确定的推荐人选,结合自己的意向,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填写《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登记表(南田)》(附件1)、《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 (南田)汇总表》(附件2),或《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登记表(温塘)》(附件3)、《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 (温塘)汇总表》(附件4),并由分工会在“登记表”中的“所在单位工会意见”栏签署意见(由分工会所在总支(直属支部)代章)、在“汇总表”中的“报送单位(盖章)”栏签章(由分工会所在总支(直属支部)代章)。
(2)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原件后,加盖党总支(直属支部)公章的省级以上表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各分工会推荐人选准备的各项材料(纸质和电子),于2017年10月27日前,由分工会统一送校工会302室(联系人:赵洋波,联系电话:3305070,电子邮箱:)。
4、10月31日前,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5、11月2日前,校工会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6、11月3日,将正式候选人相关材料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四、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疗休养人选的推荐工作,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做到“公开、公平、公平”,坚持将工作在一线的优秀教职工推选出来。
2、根据《关于开展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7]61号)通知要求,“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和不宜长途旅行者,各单位不得推荐参加活动。以入参加过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原省教育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因此,此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3、疗休养正式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来校工会领取《关于开展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7]61号)复印件,做好参加活动的相关准备。
4、参加疗休养人员往返于疗休养基地(南田或温塘)的路费,在活动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由校工会负责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登记表(南田)》
2、《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 (南田)汇总表》
3、《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登记表(温塘)》
4、《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7年优秀职工疗休养 (温塘)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皖西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