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会、各学院团总支:
今年8月,省扶贫开发领导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14〕10号),安排我校负责对寿县安丰镇杨仙街道开展定点帮扶,现定点帮扶贫困村有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近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安徽省教育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项目认领和捐款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4〕92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项目认领和捐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249号)通知,为了认真做好此次全国“扶贫日”为贫困地区捐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分会及各学院团总支要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本单位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扶贫日”捐款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2、各二级分会及各学院团总支要及时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和自愿捐款的在校学生捐款收缴统计和保管工作并于10月16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捐款、捐款人和捐款数额汇总打印盖章后一并送工会,同时将捐款人和捐款数额电子档发到工会信箱。
3、教职工捐款实行定额不设上限捐款方式,即教职工捐款建议数额为厅级干部不低于200.00元;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不低于100.00元;科级干部、中级职称不低于50.00元;其他人员不低于20.00元,多者不限。学生自愿捐款,不设限额。
4、工会将根据各二级分会及学院团总支募集到的捐款数额进行统计并公示,数额统计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实际捐款资金将于10月底前全款送交定点帮扶村,专款全部用于扶贫开发。
校工会 校团委
2014年10月10日
安徽省教育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项目认领和捐款工作的通知.doc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项目认领和捐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