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安徽省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20]19号)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评选安徽省文明家庭(第一届)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省教育系统名额为:安徽省文明家庭2户;
学校推荐1户家庭参加省教育系统评选推荐。
二、推荐评选标准和条件
1.符合《安徽省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和推选办法》(皖文明[2020]7号)规定的条件。
2.重点从市级文明家庭及省级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中产生。
3.积极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依靠自己勤劳动创造幸福小康生活的家庭;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作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以及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家庭应占有一定比例。
三、推荐程序
1、通知符合条件的,由家庭个人自愿申报;
2、经学校女工委员会讨论,投票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3、向学校领导汇报后进行网上公示;11月6日前由宣传部报省委教育工委。
校工会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一届安徽省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安徽省文明家庭创建标准和推选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