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先进模范职工休养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8〕56号)要求,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2018年11月—12月,组织系统内先进模范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人员的条件
休养对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疗休养人员必须是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在职一线职工。主要包括:
1、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模,省先进工作者,省劳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教工之家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
2、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和省人社厅等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三年内参加过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人员不再参加今年的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名额与时间安排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共3名(全总国际交流中心、河北省总温塘工人疗养院、全总厦门劳模疗休养中心各1名)。
1、全总国际交流中心疗休养:11月11日至16日。
2、河北省总温塘工人疗养院疗休养:11月18日至23日。
3、全总厦门劳模疗休养中心疗休养:12月9日至14日。
三、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教职工个人根据条件,到分工会报名;
2、分工会推荐名额和填报材料:
(1)各分工会在党组织指导下,根据条件征求意见,确定推荐人选1名。
(2)被推荐的人选,填写《疗休养登记表》;分工会在“登记表”中“所在部门(或院部)工会意见”栏签署意见(由分工会所在单位党组织代章)。
(3)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相关证书原件,并在省级以上表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党组织公章。
(4)各分工会将推荐人选准备的各项材料(纸质和电子),于2017年10月26日(周五)17:00前,由分工会统一送校工会302室(联系人:赵洋波,联系电话:3305070,电子邮箱:)。
3、工会委员会确定人选、公示并报送材料:
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分工会推荐的人选,讨论确定正式人选,并进行公示;11月1日前,校工会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四、疗休养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往返路费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参观考察、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承担。
五、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疗休养人选的推荐工作,认真宣传、积极动员,做到“公开、公平、公平”,坚持将工作在一线的优秀教职工推选出来。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和不宜大量运动者,各单位不得推荐参加活动。
3、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单位上报的先进模范职工休养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如在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将取消其资格。
附件: 疗休养登记表
皖西学院工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疗休养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