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皖西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预定在11月21日召开。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自2018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018年11月12日下午5:00前,以分工会为单位,将征集到的提案统一提交校工会办公室。(纸质材料需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字,电子文档以“<提案人><提案名>.doc”命名。)
(联系人:赵洋波,电话:3305070,电子邮箱:)
二、提案基本要求
1、严肃性。提案应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征求身边教职工意见,做到反映问题的真实、可靠,确保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2、代表性。提案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普遍性,能够涵盖大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提案的办理能够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整体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3、全局性。提案应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1)提案不同于一般的意见和建议,应包括案名、提案内容等部分。“案名”是对所提意见的高度概括,应言简意赅;“提案内容”是对所提问题的现状、影响、对策和具体解决办法等的简明扼要的说明,字数一般应不超过1000字。(2)提案应“一事一案”,即一份提案只围绕一个问题展开意见,“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3)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三、提案内容与范围
1、关于学校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建议;
2、关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学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协同创新、学科专业(专业特区)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3、关于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学校民主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建议;
5、关于做好教职工民生、福利等方面的建议;
6、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建议。
四、提案工作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收集,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教代会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团长要注意时间节点,督促提案征集工作;各分工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案征集工作。
3、各分工会提交提案的数量、质量纳入工会工作年终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皖西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皖西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皖西学院委员会代)
2018年10月12日
提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