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巡视、审计、上级督查及《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现对工会文体活动经费报销做如下统一要求。
一、工会(含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在校内活动一律不得报销工作餐(含盒饭);在六安城区原则上不得报销工作餐(含盒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报销盒饭。
二、工会(含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校内活动除排球、篮球、足球集体项目外,其它项目的文体活动一律不得购置、报销服装费用;集体项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每人每年限购一次(标准为每次每人不超过300元);组对代表学校到校外参加比赛按皖工发[2021]41号文件执行。
三、校内活动不得向本校工会会员支付裁判费、评审费。
四、本通知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皖西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