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皖西学院分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学校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皖西学院工会二级分会工作细则》(院党 [2012]50号)的有关规定,就此次换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和校工会指导下进行。
二、委员会设置依据和委员条件:
㈠分工会委员会委员设置依照《皖西学院工会二级分会工作细则》(院党 [2012]50号)规定执行。
㈡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会会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原则上年龄在57周岁以下。
三、委员会选举要求和程序:
㈠产生候选人。按照分会委员会委员条件和要求,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女性委员候选人不少于1人,教学单位候选人中教师比例不少于60%。候选人名单应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㈡选举分工会委员会委员。通过本单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用候选人等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排列以姓氏笔划为序。
㈢推选分会主席,协商委员分工。在新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分会主席;分会主席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由分会主席主持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委员分工。
四、时间安排:
㈠元月5日下午,召开总支(直属支部)或分工会负责人会议;
㈡元月6日——3月2日,完成分工会换届工作;
㈢3月3日17:00前,将分工会换届选举结果和委员登记表报送工会。
五、发文公布:在一周内,学校工会将各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发文公布。
附件1:《皖西学院工会二级分会工作细则》(院党【2012】50号).doc
附件2:皖西学院分工会委员会选票.doc
附件3:皖西学院分工会委员登记表.doc
校工会
2017年1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