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激励她们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多做贡献,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立足本职岗位,努力钻研业务知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深受教职员工一致好评。
3.在学科专业及各类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得厅(含市、校)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以上者,或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且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者,可直接申报和认定。
三、名额分配
评选校级先进女教职工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表彰名额,按全校在职女教职工实际人数的7%确定。
四、评选表彰程序
1.推荐申报。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本分会在职女教职工7%的名额,推荐先进女教职工候选人,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填写《皖西学院先进女教职工推荐表》(见附件),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期满,各分工会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和上述推荐表(2份)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一并送交校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工会电子邮箱:)。
2.组织评选。校工会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议,对照评选条件和候选人事迹材料,研究评议后确定校先进女教职工初选名单。
3.宣传公示。校工会将评选出来的先进女教职工初选名单及先进事迹在校工会网上公示5天,广泛听取全校教职工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进行表彰。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将于“三八节”期间对获得先进女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今后,由学校推荐的省级及以上“三八红旗手”等受表彰人选将从校级先进女教职工中产生。
五、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皖西学院先进女教职工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