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工会:
根据中办、国办及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关注民生,关心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生活的要求,做好我校新年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的前期准备,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学校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慰问摸底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应满足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为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统计:
1.2021年度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因患重大疾病,需常年治疗,支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人均生活费用收入低于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民政部门纳入低保对象的;
4.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
5.已故教职工遗属、本人无正式工作,身边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无固定经济收入,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
6.未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又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且夫妇双方仅一方有正式工作,另一方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退休人员情况摸排
退休人员参照此要求,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统一摸底统计。
三、名额分配
1.困难党员: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可申报1人,机关党委可申报3人,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可申报6人。(2021年度已受“七一”慰问的党员不再作为本次慰问对象)
2.困难教职工:各分工会原则上可报2名困难教职工,机关党委可报6名。(2021年12 月28日报送工会的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的在职教职工,不再作为本次慰问对象)
3.以上两类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分工会(单位),按照上述条件对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进行摸底,填写《皖西学院困难党员基本情况摸底统计表》《皖西学院困难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附件),于 2022 年1 月12 日上午10:00前分别送党委组织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五、审核确定
1.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困难党员申请摸排情况进行审定;
2.校工会负责对在职教职工摸排情况进行初审,并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正式名单;
3.离退休人员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确定;
4.困难教职工名单(含在职和离退休)经人事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共同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
附件1:皖西学院困难党员基本情况摸底统计表.doc
附件2:皖西学院困难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摸底统计表.doc
附件3:皖西学院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党委组织部 工会 离退休工作处 人事处
2022年1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