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调查摸底和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皖工劳经〔2019〕9号)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在我校开展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和申报的对象
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二、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补助标准
(一)省部级劳模高龄补贴
发放对象为所有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80岁以上的省部级高龄劳模。补助标准为80至89岁(1939年1月1日以前出生)每年补贴1200元/人;90岁以上(1929年1月1日前出生)每年补贴2400元/人。
(二)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
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对象按照《安徽省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皖工办发〔2016〕44号)规定执行。其中,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每月200元;特殊困难帮扶金根据劳模患病、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申报,帮扶人数不得超过本地区(系统)省部级劳模总数的40%,最高补助额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0000元。
(三)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调查摸底
2019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根据劳模患病、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申报,帮扶人数不得超过本地区(系统)全国劳模总数的40%,劳模遗属救助仅限配偶本人,且占受帮扶比例。具体发放标准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
1、7月16日前,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2019年省部级劳模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表》(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统一报校工会。
2、7月22日前,校工会会同校人事处审核,并形成相关材料。
3、7月22日,校工会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2019年省部级劳模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表》
中国教育工会皖西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2019年省部级劳模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