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组织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直属单位优秀教职工休养活动的通知》(皖教科文卫体工〔2019〕32号)要求,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开展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人员名额和条件
1、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给我校1个名额。
2、休养对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疗休养人员必须是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在职一线职工。主要包括:
全国先进工作者,省劳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先进教工之家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
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和省人社厅等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3、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名额;参加活动者不得携带随员。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和不宜长途旅行者,各单位不得推荐参加活动。以前年度参加过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的疗休养活动。
二、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教职工个人根据条件,填写《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9年直属单位优秀教职工疗休养登记表(北京)》(附件),到所在分工会报名;
2、分工会推荐名额和填报材料:(1)各分工会在党组织指导下,根据条件,确定推荐人选;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分工会在被推荐人的《疗休养登记表(北京)》的“所在单位工会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二级党组织印章。
(3)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相关证书原件,并在省级以上表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党组织公章。
(4)各分工会将推荐人选准备的各项材料(纸质和电子),于7月4日(周四)17:00前,由分工会统一送校工会302室(联系人:赵扬波,联系电话:3305070,电子邮箱:)。
3、确定人选和公示:工会初步审核人选条件;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考虑教科文卫体工会下半年还组织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会将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下半年疗休养员将依序公示并报送)。
4、报送材料:7月10日前,校工会组织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信息和资料,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三、疗休养时间、地点和费用
1、时间、地点:7月28日至8月2日,在全总国际交流中心(北京)。
2、疗休养费用:根据规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往返路费由校工会承担;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参观考察、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承担。
四、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疗休养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宣传,做到推荐“公开、公平、公平”,坚持将工作在一线的优秀教职工推选出来。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和不宜大量运动者,各单位不得推荐参加活动。
3、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单位上报的先进模范职工休养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如在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将取消其资格。
附件:《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9年直属单位优秀教职工疗休养登记表(北京)》
中国教育工会皖西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9年直属单位优秀教职工疗休养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