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皖西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以下简称足协)是在院工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体育组织,接受校工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条 足协的宗旨是丰富教职工生活,活跃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凝聚力,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增强教职工体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投入工作,为学院多做贡献;对外宣传皖西学院积极健康的形象。
第三条 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工作第一。协会活动以不占用工作时间为基本前提,因足球队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章 yb体育官方的业务范围
第四条 全面负责教职工足协的管理;研究制定足协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工作。
第五条 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六条 搞好本协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全校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条 结合我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群众性的足球运动。
第八条 开展协会内部的训练和比赛,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
第九条 组织教职工参加、观摩足球比赛。
第十条 协会每一学期召集全体队员大会一次, 研究足协事务和活动计划。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凡本院在职教职员工,或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足协章程,承担相应义务的,均可向足协提出入会申请。经院工会和足协审批后,办理入会手续,正式加入足协。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按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向协会工作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对协会会长、秘书长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四、对协会各项活动尤其是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
五、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六、获得足球运动技术培训的权利。
七、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行使以上权利必须服从本章程和适用规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执行协会的安排和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维护学院形象。
二、自觉服从足协安排。积极参加足协组织的活动。
三、对会内其他会员提供足球技术指导,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训练任务。
四、发扬集体主义和互爱、互助的精神,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五、爱护足协的设备器材, 爱护学校设施。
六、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丧失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协会将丧失会员资格:
一、严重违背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给本会或会员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三、 会员不得以民族、宗教和其它任何原因歧视任何会员组织。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委员会召集,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足协委员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
一、组织协会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二、对会员大会负责,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足协委员会设会长1人,全面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副会长2人,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1人,具体负责管理协会,实施协会的各项事宜。
第十八条 会长、秘书长由全体会员大会推举产生,每两年改选一次。
第十九条 球队:是协会进行对外交流的主体,由领队、教练、队长和水平较高的会员组成。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处罚范围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精神,对于在比赛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及赌球、打假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服用兴奋剂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体育道德的行为,本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暂停会员资格,包括停止该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直至解除处罚为止。
第二十一条处罚种类
一、通报批评;
二、警告;
三、罚款;
四、停赛;
五、其他处罚。上述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会员每年交纳会费壹百元。
二、学院特别援助。
三、协会欢迎来自校内外机构或个人的友情赞助。
四、协会经费只能用于租赁场地、购买服装等协会公共活动等。
五、协会经费秘书长进行管理。管理者须定期公开帐目,自觉接受会员质询。对协会经费支用情况,校工会有权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活动时间及场所
集体活动时间及场所:冬季17:35—18:35;夏季:18:05—19:05),学院足球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补充, 由足协提出,会员大会讨论后,报院工会批准。